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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开展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暨清明节前服务单位安全自查工作
作者:董成琼  发布日期:2019-04-04 10:40  来源:质量监督与8890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令)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8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16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市监餐〔2019〕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办〔2019〕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4月1日及4月3日,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外包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排摸检查。同时,后勤各服务单位根据学校清明节前安全工作要求进行了安全自查,并形成安全自查报告上报“平安校园建设”平台及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与8890办公室。



此次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摸检查范围包括校本部(含甬江)、西区、梅山校区及宁大文萃幼儿园食堂等区域。排摸检查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场所物品清洁、从业人员健康、餐具消毒、留样情况、冷菜制作以及食堂生产操作流程中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等。同时,对照学期开学初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检查组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把握形势,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以政策为引导,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务必要责任到位,落实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主责任。对督查及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积极整改,提高自身的安全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