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办公室、实体及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周三)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和安全等工作。中层干部要确保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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